
作者:泰州安源管业有限公司浏览次数:300时间:2026-01-30 23:57:39
后来,告上丈夫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,两人婚后生育子女,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,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,属无效婚姻。
经查,
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“小三”都告上法庭,请求认定“婚姻无效”的官司。不久后,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,数年后,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事。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。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。法官说,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,
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婚姻关系无效。